《冷库设计标准》、《冷库施工及验收标准》批准发布

      2021年6月28日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关于发布国家标准《冷库设计标准》(2021年第118号)、《冷库施工及验收标准》(2021年第123号)的公告,批准《冷库设计标准》、《冷库施工及验收标准》为国家标准。两项标准的实施日期均为2021年12月1日。

      修订后的《冷库设计标准》(标准号GB 50072-2021)加强和提高了对冷库制冷系统的安全性和对环境友好的有关规定;填补了我国制冷系统设计中二氧化碳制(载)冷系统的设计标准空白;补充完善了冷库(含装配式冷库)库房防火分区划分标准,增加了库房保温隔热材料燃烧性能、高层冷库消防扑救的相关规定,标准中第4.1.6、4.1.11、4.2.2、4.2.4、4.2.16、4.2.18、5.2.1、7.3.8、8.3.3、8.3.10、8.4.6(1)、9.2.1(1)条(款)为强制性条文。

     《冷库施工及验收标准》(标准号GB 51440-2021)为新指定的标准,突出施工及验收的源头控制、过程控制、细节控制,明确建设各方的关键性工作内容;加强了工程用原材料(含成品、半成品、构配件等)的检查验收,完善施工过程中各环节、工序、作业的质量控制要求;落实对质量、安全、控制、环境保护和技术创新提出的针对性管理措施。标准中第4.2.2、4.3.3、5.1.3(4)、6.4.1、6.6.3、6.8.6、7.1.6(3)条(款)为强制性条文。